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机关就聘请荔湾区物业服务项目综合检查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具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物业住宅小区项目综合检查

  二、委托单位: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简称甲方)

  三、服务要求

  围绕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物业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对全区物业住宅小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织物业管理专家,协助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选取的物业项目进行检查;

  (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报检查组。同时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督促受检小区及时进行整改,书面告知受检小区需要整改完善的内容并要求受检小区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检查组,形成闭环;

  (三)对辖区内发现的普遍存在问题、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检查组;

  (四)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表所列内容,如遇政府需要临时检查的工作任务应一并检查落实,如有其他违规现象均可列入检查表内;

  (五)检查组完成检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该受检小区检查结果评定,每月30日前将相关检查情况台账汇总报送区住房建设园林局;每季度报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六)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计划后,按工作要求进行归档(包括电子档案),现场检查记录表、现场相片、督办文书、反馈情况等相关资料根据受检小区的名称建立完善档案和工作台账;

  (七)协助区住房建设园林局调处辖内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对因信访投诉、舆情等转办的案件现场协调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依法设立,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三)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

  六、提交材料

  (一)公开比选报名函

  (二)服务单位的简介及团队介绍;

  (三)服务方案;

  (四)服务费用的构成及报价;

  (五)近三年来的同类项目经验及同类业绩资料;

  七、提交文件要求与投递方式

  (一)提交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提交(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二)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 月13日18:00前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递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701(物业管理科)

  (四)咨询电话:8193541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评审方式

  本机关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工作方案、业绩经验、团队配置等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1. 公开比选报名函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1-公开比选报名函.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