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发〔2013〕94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
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市直属企业,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制,促进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结合《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和我市实际,特制订了《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
附件列表: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