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发〔20144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

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38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4年度调整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我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4630日(含本日)前经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47月起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每人每月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37元;

(二)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费用,统一从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49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