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广州市越秀区妇女联合会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项目承接机构,委托承接广州市越秀区妇女联合会“幸福护航”困境妇女儿童支援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针对区内困境妇女儿童存在的婚姻家庭纠纷、经济困难、生活压力、社会支持网络薄弱等问题,整合政府、社会、妇联等相关资源,提供一线的情绪支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能力提升等服务,扩大困难群体的支持网络,提升困难家庭及其家庭成员改善困境的能力与信心,协助其恢复社会功能。
(二)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4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内容:指定1人驻点负责项目开展,提供探访、咨询个案、深度辅导个案、工作坊、家庭赋能成长活动、社会交往和社会融入活动等服务。
二、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成熟、规范的作业流程,拥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和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条件
根据本项目特点,额外要求如下:
1. 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如: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社工专业资质证书等,5A级社会组织优先;
2. 近3年内具有至少6个同类政府服务项目的承接经验,能够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 熟悉项目运行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业务流程,能够快速响应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方案;
4. 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区妇联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达标。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
(5)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列表说明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提供服务协议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思路、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措施、工作计划等);
(7)报价文件(明确报价金额、报价明细等);
(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提供获得的荣誉证书(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参加遴选的资格。
四、报名方式
参加遴选的机构须将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部分资料需核对原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日时间每天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妇女联合会(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一号之二东山成教大楼五楼)。
(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女士,020-87675862。
六、结果公示
广州市越秀区妇女联合会将对参加遴选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评审结果,择优选定1家拟承接机构,并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择期与承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届时由双方商议确定。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二)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越秀区妇女联合会。
广州市越秀区妇女联合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