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发〔2016〕16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
鉴定所(站)年检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健全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促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鉴定质量,现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原劳动部职业能力开发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劳培司字〔1996〕5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5〕8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将修订后的《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
附件: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办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