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抢抓国家“人工智能+”行动战略机遇,前瞻布局“人工智能OPC(OnePersonCompany,一人公司)”(以下简称OPC),深度衔接海珠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部署,以培育“超级个体”新业态为突破口,激活“单人+AI即公司”创新范式,加速构建“要素集聚、生态完善、创新活跃、品牌彰显”的OPC培育体系,助力我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发展高地,特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粤府〔2023〕90号)、《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发展局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人工智能发展规字〔202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惠算力赋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6〕14号)、《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规〔2022〕199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穗工信函〔2024〕358号),结合海珠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三、主要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发展措施》),共二十条,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对相关主体予以政策支持。
(一)打造智能体服务专区。为OPC主体推介价格合适的孵化空间,并提供智能体工具部署服务、开发支持、算力调用等一条龙配套服务。
(二)建设OPC特色孵化空间。鼓励市场主体参与OPC特色孵化空间建设,建立企业入驻率高、产业氛围浓厚、辐射带动力强的OPC特色孵化空间,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发展局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人工智能发展规字〔2026〕1号,下称《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九条的,可按相应条款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扶持。
(三)全力支持打造OPC加速器。依托琶洲算法大赛,为OPC提供“以赛代评”的快速通道,推荐入驻生态孵化空间。构建“微种子+成长期权+投贷联动”全周期资本支持体系,为OPC提供订单对接、赛事遴选、品牌出海等专业加速服务。
(四)加强关键要素保障。鼓励OPC企业提升经营规模与产品服务能力,在资金池额度内,对符合要求的个体,给予一次性经营扶持,单个OPC企业每年最高扶持不超过30万元:企业年度内累计有效订单量达到100个、200个、500个的,分别给予最高2万元、最高5万元、最高10万元的扶持;或对取得大额订单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扶持。企业使用智能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给予最高20万元算力补贴:最近半年日均词元(token)消耗量达到1亿、5亿、10亿的,或最近半年大模型调用量达到4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分别给予最高2万元、最高10万元、最高20万元的扶持。
(五)支持多元化生态建设。支持高质量举办有较大影响力的OPC大赛、OPC展会、产学研对接、供需对接、投融资对接、行业沙龙、创业交流会、产业联谊、创业导师课程等各类生态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向社会征集并评审认定一批活动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六)推动场景资源开放。推进“人工智能+”各类应用场景向OPC开放,定期发布各类清单,开展智能匹配与精准推送,鼓励OPC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与新型工业化、游戏、时尚、营销、文娱、交通、医疗、金融、安全、具身智能、低空等领域加速融合、创新发展,打造应用场景项目。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九条的,可按相应条款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
(七)鼓励发展适配工具。为加快引育智能体开发类OPC企业,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九条规定,首次完成国家级生成式人工智能上线备案或首次完成国家级境内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的智能体开发类OPC企业,可按相应条款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或最高20万元扶持。
(八)打造金融综合服务。突出投早投小导向,完善快速投资决策机制,为OPC提供投融资支持。鼓励各类资本开展长期战略投资,支持OPC全生命周期成长。鼓励金融机构设立OPC专项信贷产品,提供符合OPC发展特征的金融服务。
(九)政务服务“一站式”升级。依托线上平台高标准打造“OPC服务专区”,为OPC提供工商注册、财税服务、资质办理、政策申报等全流程帮办带办服务。
(十)提供人才全方位保障。按现有政策标准,做好OPC创业人才服务保障、医疗保障等核心需求。
四、名词解释
(一)人工智能OPC(OnePersonCompany,一人公司):由单一自然人或其主导的极简团队创办,核心业务实质性依赖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并以此作为主要价值创造手段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发起设立)。
(二)智能体:具备自主感知、规划决策、工具调用、持续迭代能力的AI应用系统,可辅助OPC完成研发、营销、客服、运营等工作,是“单人成军”的核心工具支撑。
(三)词元(Token):人工智能大模型处理文本、代码等信息的最小计量单元,是算力消耗、模型调用计费的核心依据,中文语境下常对应单字、词语或字符片段。
五、其他问题
(一)扶持资金是否可与市、区同类政策叠加享受?
不重复享受。获扶持对象同一年度已享受广州市或海珠区相同类目扶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政策扶持额度是否固定?
年度扶持总额以当年财政拨付资金总额为限,各项扶持金额将结合资金规模与申报情况适当调整。
(三)政策有效期与追溯执行如何规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2026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主体,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四)申报指南与政策解释由谁负责?
具体申报指南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发展局另行制定,政策由该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宝地广场1001室
咨询电话:8955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