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相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夏富裕、周子瑜,电话:81070820,81049927)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为做好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市科技网站),以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工作方案仅适用于2022年市科技局组织的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
(二)只受理市卫生健康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申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及评审的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要求(包括申报限制、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等)、支持方式及支持力度、项目实施期限均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和限额要求: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权限已开放,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24时,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7时前将纸质申报书(只需要申报单位盖章)一式七份及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及最高学位等)送我委科教处。
各申报单位申报“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项目(以下简称“博士项目”)不设限额,非“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项目(以下简称“其他项目”)限额数详见附表。
2.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负责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通知》要求,对项目的合规性负责。
3.伦理审查:各申报单位负责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
(三)受理审查。
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符合限额数要求的,我委予以受理。
(四)专家评审。
我委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分组书面评审。
1、评审专家的遴选。
每个评审专家组由5名技术专家组成,5名技术专家的学科领域将根据本组项目专业领域确定。技术专家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来自广州地区医学院校及其直属医院、省属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具备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每组专家来自同一工作单位的专家人数不超过1人。
2、计分方法。
5名专家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计算的平均分为项目得分。
3、拟立项项目的确定
各组按照评分由高至低排列,根据本组项目数占比确定拟推荐立项项目,其中“博士项目”75项,“其他项目”25项。拟推荐立项项目提交委办公会议最终审定。
4、评审结果公开和公示。
(1)对受理的申报项目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等信息。
(2)拟推荐立项项目经委办公会议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开及公示期如收到异议的,我将根据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拟立项项目最终是否立项及立项资助金额以市科技局文件为准。
(二)各相关单位及委相关处室在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利用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表:2022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限额数(其他项目)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