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助力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夯实稳产保基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种粮效益,划拨财政资金199.67万元补贴区内种植大户,调动种粮积极性,鼓励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统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投入财政资金7706.94万元确保区属国有粮库建成投入使用,减少粮食损耗,降低储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