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关于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华侨外国语学校:越秀区友爱路1号
2、培正中学:越秀区培正路2号
3、东方红幼儿园:越秀区寺贝通津15号
4、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越秀区盘福路98号
5、广州市第七中学实验学校(中学部、小学部):越秀区机山一巷30号
6、广中路小学(越华校区、广中校区、广中分校区):越秀区越华路小东营3号之一、越秀区正南路锦荣街13号之一、越秀区广中路22号
7、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东山校区):越秀区庙前直街1号、越秀区大南路仙湖街62号
8、朝天小学(朝天校区、光孝校区):越秀区朝天路81号、越秀区陶家巷(光孝路)南侧
建设期限
2022年
总投资
约2600万元
资金来源
区统筹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对华侨外国语学校、培正中学、东方红幼儿园、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第七中学实验学校(中学部、小学部)、广中路小学(越华校区、广中校区、广中分校区)、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东山校区)、朝天小学(朝天校区、光孝校区)共8个教育场所13个校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主要涉及教学楼等室内改造、外立面改造、功能布局调整、配套设施工程等。
审批科室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020-83262981
电子邮箱
yxqfgjtzk@gz.gov.cn
邮政编码
510115
邮政地址
广州市惠福东路486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2年4月7日 至 2022年4月13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