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绿色发展,促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要求,我局拟组织我市清洁生产企业证书2019年到期的企业(见附件)开展新一轮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企业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www.gdqjsc.com)注册和提交有关资料信息,在本年度内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请企业按《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材料并在上述平台提交。鼓励企业参考省、市有关要求自行开展审核工作,将清洁生产与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和创新、高端智能化、网络信息化等相结合,实现全面升级、绿色发展。

二、我局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分批组织技术专家对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企业重新授予“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属于一级防控区域内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有效期为2年)。

三、逾期不递交审核验收申请的企业,其“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纳入下年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范围。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到期审核工作的通知( 以此为准).pdf

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证书2019年到期的企业名单.doc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4日

(联系人:廖聪,电话:83649090;李伯准,电话:8312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