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昇吉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振威、雷辉、徐宁宁、赖婷婷、温家宜、张琳健、李漫琪、姚嘉骏、吴汶峻、李吉琪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6〕1742、1744-1751、1754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
申请人赵振威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工资6500元;五一加班工资1792.8元;上班7个月加班工时累计14.5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支付工资812.3元,合计需支付工资9105.1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在签署前被申请人未写转正前后的工资,且签署后但签订后被申请人仅单方留存全部合同文本,至今未向申请人交付属于申请人的一份,申请人每天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在6月1日无任何理由、未提交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30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但3月和4月工资扣除社保医保个人部分金额570.48元(共扣除2月合计1140.96元),但查询后发现入职后未正常缴纳医保,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金额6500元。
申请人雷辉的仲裁请求为:一、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6500元;二、上班3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34.5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支付1933.38元。(2025.11.20-2026.3.7);三、申请人自入职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被申请人因未签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用工满1个月次日起,赔偿金额13000元。
申请人徐宁宁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整月拖的工资5300元,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1461.6元,上班7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15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68505元合计需支付工资7446.65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在签署前被申请人未写转正前后的工资,且签署后但签订后被申请人仅单方留存全部合同文本,至今未向申请人交付属于申请人的一份,申请人每天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在6月1日无任何理由、未提交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6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但3月和4月工资扣除社保退保个人部分金额570.48元,(共扣除2合计1140.96元),但查询后发现入职后未正赏缴纳医保,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次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5300元。
申请人赖婷婷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整月拖欠的工资6000元,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1655.04元,上班6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4.5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232.74元,合计需支付工资7887.78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在签署前被申请人未写转正前后的工资,且签署后但签订后被申请人仅单方留存全部合同文本,至今未向申请人交付属于申请人的一份,申请人每天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在6月1日无任何合法理由、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0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但3月和4月工资扣除社保医保个人部分金额570.48元(共扣除2月合计1140.96元),但查询后发现入职后未正常缴纳医保,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6000元。
申请人温家宜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整月拖欠的工资5700元,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1572元,上班3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25.5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1252.82元,合计需支付工资8524.83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在签署前被申请人未写转正前后的工资,且签署后但签订后被申请人仅单方留存全部合同文本,至今未向申请人交付属于申请人的一份,申请人每天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在6月1日无任何合法理由、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7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但4月工资扣除社保医保个人部分金额570.48元,(共扣除月合计_570.48元),但查询后发现入职后未正常缴纳医保,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5700元。
申请人张琳健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整月拖欠的工资5700元,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1572元,上班3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1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49.13元,合计需支付工资7321.13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在签署前被申请人未写转正前后的工资,且签署后但签订后被申请人仅单方留存全部合同文本,至今未向申请人交付属于申请人的一份,申请人每天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在6月1日无任何合法理由、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57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5700元。
申请人李漫琪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整月拖欠的工资6000元,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1654.56元,上班7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21.5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1111.55元,合计需支付工资8766.11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在签署前被申请入未写转正前后的工资,且签署后但签订后被申请人仅单方留存全部合同文本至今未向申请人交付属于申请人的一份,申请人每天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在6月1日无任何合法理由、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0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但3月和4月工资扣除社保医保个人部分金额570.48元,(共扣除2月合计1140.96元),但查询后发现入职后未正常缴纳医保,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6000元。
申请人姚嘉骏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整月拖欠的工资9000元,五一劳动节法定节假日加班2天,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24827元,上班7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118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9155.17元,合计需支付工资20637.87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未签订书节面劳动合同,但有正常上班并有工资和在职的证明,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6月1日无任何合法理由、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80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9000元;四、申请人自入职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被申请人因未签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用工满1个月次日起,赔偿金额54000元。
申请人吴汶峻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5月拖欠的工资4979.31元,上班3个月日常加班工时累积2小时,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算法,需要支付98.26元,合计需支付工资5077.57元;二、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在签署前被申请人未写转正前后的工资,且签署后但签订后被申请人仅单方留存全部合同文本,至今未向申请人交付属于申请人的一份,申请人每天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在6月1日无任何合法理由、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无故将本人解雇,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700元;三、申请人入职后,被申请人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要求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入职以来欠缴的全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5700元。
申请人李吉琪的仲裁请求为: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500元。计算依据:申请人工作不满6个月,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2250元(4500元÷2),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即2250元×2-4500元;二、如被申请人解除行为被认定为合法,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250元。计算依据:申请人工作不满6个月,被申请人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4500元+2=2250元(与诉求一择一支持);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该证明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仅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得包含任何不实内容,特别是不得出现“带头煽动员工聚众静坐闹事”等字眼。
现将申请人的上述仲裁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 通知公告栏目公告(工作机构→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
该案定于2026年8月28日9时15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在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 483 号三楼仲裁庭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应 诉 通 知 书
穗越劳人仲案〔2026〕1742、1744-1751、1754号
广州市昇吉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决定受理赵振威、雷辉、徐宁宁、赖婷婷、温家宜、张琳健、李漫琪、姚嘉骏、吴汶峻、李吉琪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将其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及有关证据送与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及仲裁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另加一份正本向本委提供答辩书、有关证据及证据清单,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的处理。在开庭五日前(仅指工作日且不包括开庭当天),若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被申请人如是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如委托代理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与证据同时提交本委。
四、被申请人如提出反诉申请,需在答辩期内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本公告在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 483 号三楼仲裁庭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