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凯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卓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向我局提交赵青松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7月3日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穗海人社工认〔2023〕208546号),现广州卓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丰公司)主张:赵青松实际是与你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与你公司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卓丰公司与赵青松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方便为你公司员工赵青松在广州市海珠区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及办理工伤认定业务。卓丰公司提交了赵青松与你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考勤的复印件,并申请撤销赵青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海人社工认〔2023〕208546号)。为保障你公司和劳动者的权益,现通知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就以下事项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 1.对卓丰公司提交的赵青松与你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予以说明; 2.提供赵青松相关用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赵青松受伤前后工资发放的银行打卡记录、招聘入职信息、真实用工考勤等。 请将书面资料回邮至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三大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逾期不回复的,我局将以现有证据材料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本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 联系人:陈先生、原女士       联系电话:020-8425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