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3 月 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202-B0117

  项目名称: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工程监理

  项目概况: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93-99号,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为9层框架结构房屋,基础形式为桩基础。该房屋朝向坐北向南,93-95号总建筑面积为2847m2,目前作商业、住宅使用。现因“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东风东路-广园西路)工程”下穿该房屋(站前路93-99号),在保证隧道安全顺利施工的前提下,拟对房屋东段(站前路97、99号房屋)进行截断以及对房屋西段(站前路93-95号)上部结构及基础进行加固设计施工。项目总投资9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4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监理最高限价:24.197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工程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24.1978万元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工程监理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24.1978

24.197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40 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2 月 18 日至2022年 2 月 2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3 月 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只接受登记及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备注: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及投标登记):(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核查)。

  2.已成功登记及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若已登记及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5-1号

  联系方式:15980082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联系方式:15218866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5218866803

  采 购 人: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代 理 人: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 2 月 18 日

附件:康王路下穿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