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
索引号: 11440106MB2C488349/2022-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2-12-01
名称: 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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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次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级

1

机构

信息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权责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2

公共

服务

政策文件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10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文件起草和审批部门)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3

重大决策预公开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4

回应关切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及时回应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5

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信息、审批信息、审批结果、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方式、监督方式、办事窗口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实时公开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6

财政

财政信息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7

调查

监测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8

国土调查地类信息

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其他




9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公布文件等(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10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批前公示图、批后公布图等脱密后文件及图纸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1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12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管理政策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等材料

【*征地工作流程图】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13

征地法定公告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

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14

征地工作程序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听证的,公布《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情况〕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具体见时限要求栏

15

耕地 保护

设施农业 用地监管

项目名称、位置、用 途、类型、生产期限、 用地情况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 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 1328号)

完成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