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15号)精神,越秀区珠光街现公开遴选越秀区珠光街2026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承接运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越秀区珠光街2026年居家社区服务项目。

二、服务设施地址

越秀区珠光街辖区养老服务设施,街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处、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7处。

三、项目内容

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15号)等文件要求,向本市户籍长者提供社区养老及助餐配餐服务,并完成当年上级服务指标。配合街道开展其他社区长者服务工作。详见附件1。

四、服务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项目经费

按照《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2〕13号)、《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4〕3号)文件要求及补贴标准,街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处、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7处标准以及项目开展数量拨付项目运营经费及服务补贴;根据项目评估结果拨付奖励经费。

六、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详见遴选机构资格审查表(附件2)。

七、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材料须制订成册(A4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机构骑缝章。

八、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54号413室)。

(三)报名联系人:曾先生(020-83182281)。

十、评审方式

街道将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通过比选方式对报名机构的资质证明、行业经验、服务方案、人员队伍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综合评审会议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中选结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择期与承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届时由合作双方商议确定。


附件1:珠光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docx

附件2: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3:服务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清单.xlsx

附件4:遴选申请人资格声明函.docx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