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6年“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运营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越秀区东山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三、运营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委托内容

面向社会委托机构开展“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运营等。

五、运营要求

(一)专业驻场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整体运营执行。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自我检查评估,并按要求及时提交中期和末期自查报告。

(三)“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通过使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http://www.38613861.org.cn/)完成。按要求将日常业务订单和服务合同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体检、培训经历、技能证书等信息录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四)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向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家政服务,服务过程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五)提供合法资质、证照且符合“羊城家政”品牌管理、服务全套标准。

(六)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应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开展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七)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以上,服务种类多样,能基本满足附近区域居民的需求。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八)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等公开上墙。

(九)应加强家政服务员管理: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制定家政服务员守则,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体检、奖惩等制度。每个家政服务员必须参加家政服务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十)应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客户回访率100%,服务人数达100人以上,服务次数达3000人次以上,客户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必须有回应、有记录;发生家政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处置。给服务对象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由机构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应积极组织对家政服务员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率应达100%,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1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行管理的专项培训。

(十二)应持续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充分整合和链接各类社会资源,积极与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工站等区域内服务机构建立双向合作转介服务关系,超出服务提供方的专业或能力的,应将其转介到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并开展跟进服务。服务机构转介服务项目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采购服务清单内项目的30%。

(十三)运营期内,逐步招聘本街道户籍的2名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

(十四)应坚持党建引领,依托街、社区党群服务阵地,发挥社区党员和志愿者等队伍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志愿公益服务活动。

(十五)应有序推进“家政进校园”活动,每年策划开展2次以上主体活动,提升群众对“南粤家政”的知晓度。

(十六)其他:根据要求需提供的家政服务项目(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项目)等内容。

六、资质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服务供应商须为“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http://www.38613861.org.cn/)注册单位。登记在册上岗的家政服务员30人以上,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达100%,服务项目内容能基本满足本街道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

(三)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七、委托方式

本项目以资质经验、价格、服务等综合评选,从申报资料内选择最优机构中选。有运营广州市内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点经验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或民非机构优先。

八、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九、资料递交

(一)相关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8:00。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各意向申报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2.公司简介;3.相关经验业绩证明(工作案例);4.项目服务方案;5.服务标准明细项目;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广州市越秀区东山街五羊新城寺右北二街26号东悦居二楼216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768598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