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5-2026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社工服务站协议期2025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财务评估复评报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越秀区民政局社工科,地址:越秀区六榕路127号三楼303室),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2025-2026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社工服务站协议期2025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财务评估复评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