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背景
花都区始终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以金融赋能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花府办规〔2023〕2号文件围绕机构落户、经营发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等设置相关奖励,旨在鼓励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纵深推进,花府办规〔2023〕2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予以废止。
二、废止必要性
2024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并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并于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的目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责任。花府办规〔2023〕2号文件精神亦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有必要予以废止。
三、主要内容
经区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花府办规〔202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