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摸查我区工业遗产资源底数,加强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传承弘扬越秀工业文化,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24号)、《广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5〕4号)和《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22〕2号)、《广州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指引》(穗工信函〔2025〕343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2026年越秀区工业遗产普查专业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必要的专业设备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专业能力
1.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需具备工业遗产保护、历史学、考古学、城乡规划、建筑学、文物保护、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且需有工业遗产调查、评估、保护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国家、省、市关于工业遗产、历史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掌握工业遗产普查、认定、评估的技术标准与规范。
3.承担过工业遗产普查、工业文化研究、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等同类项目,提供项目合同、成果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能力,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内容。
二、委托工作内容
(一)工业遗产政策宣讲
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工业遗产政策宣讲活动,解读工业遗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要求、保护利用政策等内容,提升各部门对工业遗产保护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二)基层巡查指导
全程指导、协助属地街镇开展工业遗产日常巡查工作,制定标准化巡查流程与清单,培训基层工作人员掌握工业遗产识别、信息采集、线索上报等技能;定期赴各街镇开展现场督导,及时解决巡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全区工业遗产普查
1.全面梳理我区各类工业遗存,包括但不限于厂房、车间、仓库、码头、办公楼、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档案文献、工业景观等物质与非物质工业遗产资源。
2.采用实地踏勘、文献查阅、访谈调研、影像记录等方式,对全区工业遗产资源进行排查,完整采集工业遗产的名称、地址、年代、类型、规模、权属、保存现状、历史价值等信息,建立工业遗产普查数据库。
3.绘制越秀区工业遗产资源分布图,形成普查工作底图,实现“一图一表一库”标准化成果。
(四)线索调查评估
对普查发现、社会上报的所有工业遗产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实地勘察与专业评估。依据历史价值、科技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等维度,对线索进行分级分类,筛选出具有保护与利用价值的工业遗产项目,并提出分级保护、活化利用及预先保护的建议。
(五)项目成果
编制《越秀区工业遗产普查报告》《越秀区工业遗产资源名录》等文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本项目工作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复印件);
5.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团队、工作进度安排、经费使用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6.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相关材料。
(二)经费要求
不超过6万元人民币。
(三)完成时限
受托单位须在2026年11月27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交至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楼)。
特此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0日
(联系人:谢安淇;联系方式:020-3762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