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
为加快推动广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具备智能建造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企业,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以点带面发挥引领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实施经验,现决定开展“广州市智能建造重点企业和和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培育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良好,且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申报企业开展智能建造工作意愿强,将智能建造作为发展战略和主攻方向之一,拥有实施智能建造的专业人才队伍、专项经费投入和工作运行机制,具备较强的智能建造技术创新研发能力,在数字化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能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等某一或者多个细分领域有所创新突破和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项目经验丰富,智能建造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3.申报企业使用的智能建造相关技术、装备、软件、平台等安全可控,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的设计、咨询、生产、施工、监理等建筑业相关企业或平台开发企业。平台所属权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良好,且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组织申报的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人管理、招采产业、装饰装修产业、工程机械租赁、工程可循环利用物资及设备共享与租赁等产业互联网平台,提升企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级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质量效率提升的项目级平台等。
3.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应充分体现建筑产业互联网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能够切实解决建筑产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困难,行业级平台、在穗有成功应用案例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智能建造重点企业,按要求填写《广州市智能建造重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下同);申报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填写《广州市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申报表》(附件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于2024年1月24日前报送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
(二)区局推荐
各区住建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企业相关申报材料和《广州市智能建造重点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广州市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三)评审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培育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各行业协会和各区住建局要加强宣传动员,精心组织企业申报,突出亮点、优中选优,做好智能建造重点企业、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培育名单推荐工作。
(二)凡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智能建造重点企业和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培育名单。
(三)纳入智能建造重点企业和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培育名单的,市、区住建部门、各行业协会将重点跟踪培育指导,助力成果推广、资源对接、组织观摩示范,作为创新成果服务案例和相关奖项的优先条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要重点听取名单内企业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重点跟进指导培育名单内企业,按照智能建造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积极打造为本市智能建造示范企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子文
联系电话:020-83521047
电子邮箱:szjduzw@gz.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1号城乡建设信息中心9楼。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