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州市荔湾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荔湾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修订本部门(单位)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执行本预案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1.附件:广州市荔湾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