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增发改〔2026〕36号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撤销香江悦府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招标限价批复的通知

广州锦绣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的香江悦府项目,于2021年8月以“提供明显超出一级物业服务内容”为由,向我局申请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我局根据你公司作出的物业服务承诺,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依法作出《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香江悦府小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最高收费的批复》(穗增发改函〔2021〕1386号)。

  经我局会同区住建局及属地镇街查实,香江悦府项目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且未交付使用,暂无开工复建计划,你公司已无法履行此前向我局承诺的超一级物业服务内容。鉴于上述情况,现决定撤销《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香江悦府小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最高收费的批复》(穗增发改函〔2021〕1386号)批复。待香江悦府项目重启建设并依法拟对外销售时,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如认为其前期物业服务要求明显超出《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一级服务内容且拟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需超出政府指导价2.8元/平方米·月的,可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