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件精神,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粤曲”等7个项目列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予以公布。

  区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补录名单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附件

荔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补录名单

(共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保护单位

属地

1

粤曲

国家级

广东音乐曲艺团有限公司

荔湾

2

粤菜烹饪技艺

省级

广州酒家集团有限公司

荔湾

3

广式月饼制作技艺

市级

广州酒家集团有限公司

荔湾

4

广府饮茶习俗

省级

广州酒家集团有限公司

荔湾

5

莲香楼广式月饼传统制作技艺

省级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

荔湾

6

广式莲蓉饼食制作技艺

市级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

荔湾

7

龙舞(广府龙舞)

市级

广州市龙狮协会

荔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