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7月11日至9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进行了巡察。12月3日,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区民政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地见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整改共识。局党组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持续深入学习整改要求,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整改工作根基。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组牵头、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领导小组对标对表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38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了清晰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将整改责任落实落细。
(三)健全推进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动态跟踪与督导机制,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办公室承担日常督导职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进度动态管理表,对问题整改进展进行实时跟踪、对账更新。实行对账销号与审核机制,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落实“完成一项、核验一项、销号一项”的闭环管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由责任领导牵头进行重点攻坚、挂牌督办,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坚持系统思维,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相结合,与破解民政领域发展难题、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针对巡察反馈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业务审批、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规定,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民政事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靶向发力,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民政为民”创新举措不够有力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联系不够紧密。
(1)“第一议题”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民政工作业务,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政策思路、工作举措和惠民实效,确保学习成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规范纪要撰写。进一步完善会议纪要,保持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的一致性,全面、准确反映学习情况,增加贯彻落实措施,将学习成果切实运用到工作谋划和部署中。
(2)学用结合效果不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研讨深度。党组会上及时安排跟进上级有关精神的学习研讨,固定开展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结合近期省、市、区召开的专题会议,如安全生产、平安稳定等工作,安排至少一名班子成员传达学习,并结合分管工作谈认识,局主要领导结合全局工作提出工作部署意见,同步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二是优化中心组学习。根据区委宣传部印发的每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民政领域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我局每年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月开展自学,集中学习会前充分自学思考,结合工作撰写发言材料,为高质量研讨打好基础。2025年12月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开展调研分享。2026年越秀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学习计划待区委宣传部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后再随之制定。
(3)政策理论研究薄弱。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前部署谋划。2025年12月18日及时转发《广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基层单位结合业务提早谋划政策理论研究课题,做好年度课题研究计划并报送不少于1项。二是择优遴选申报。收集梳理各科室、基层单位报送政策理论课题共计7个,经过比对筛选,5个申报课题被确定为2026年广州市民政局政策理论研究课题,其中《“医养康护”融合视角下以动养为导向的失能老人综合照护体系建设》课题同步申报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
2.养老服务存在短板。
(4)养老场所建设与群众需求有较大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牵头开展全区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导相关街道优先升级优化街道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其中,大东、珠光对颐康中心进行了优化升级,部分街道设置了社区颐康服务站或长者饭堂,养老服务设施的便捷度进一步提升。根据《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村居颐康服务站(面积较小、常住老年人数较少的社区可临近合设,但村居覆盖率不得低于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规定的90%的指标)。”我区全区已建成社区颐康服务站219个,占比98.65%,已完成建设指标。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规划、房管等部门的沟通,落实新建建筑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要求。三是指导街道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配置。
(5)长者饭堂设施不完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统筹使用2023年广州市督查激励养老服务奖励资金200万元,选取需要改造的街道颐康中心、社区颐康服务站、长者饭堂,根据市的标准修改门面和标识,通过加装扶手、铺设防滑地面、更换防撞桌椅、更新标识指引等进行适老化改造,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度,目前已完整改造83处。二是不断优化助餐服务网络布局。常态化监测长者饭堂用餐情况,根据用餐情况对长者饭堂助餐配餐运营进行评估与整合,推动其市场化、规范化运作。对位置偏远、服务效能低下、持续运营困难的饭堂,实施关停、合并或转型,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区助餐服务的整体质量与效益,目前,无发现用餐量为0的饭堂。
(6)对长者饭堂指导监督力度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清理不规范服务对象。指导并督促街道立即全面核查并取消已去世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助餐服务资格与补贴待遇。针对已产生的违规补贴工单,责成相关家属及运营机构限期退回补贴资金。二是健全刷卡取餐管理制度。出台《越秀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者饭堂助餐配餐刷卡管理的通知》,明确代刷卡取餐必须现场核验服务对象身份或委托证明,并由代办人签字确认,从制度上防范冒用、误用补贴资格的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监督与培训。加大对各街道长者饭堂服务情况及补贴工单的随机抽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并将抽查情况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开展面向饭堂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服务规范及业务系统操作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合规意识。
3.银发产业经济潜力有待挖掘。
(7)产业发展规划引领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主动选报2026年政研课题《打造县域示范性银发金街》,针对银发经济产业布局、业态创新、标准建设等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二是依托前期在农林下路街区成功打造的银龄生活体验中心、长者饭堂等银发经济场景,积极向市民政局争取,获支持打造农林下路银发时尚街区,纳入《广州市银发经济空间发展规划(2025-2035年)》广州市国际银发消费中心建设专章,并获市福彩金资助80万元用于街区建设,发布《越秀区农林下路“银龄时尚街区”规划》。
(8)银发产业参与度较低且层次浅。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除越秀区银发产业联盟外,2025年初新组建了越秀区银发经济促进会,截至2026年2月,涵盖有广东联通、工行广州一支行、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等64家企事业会员单位,进一步扩大会员单位规模。二是积极引入优质企业进驻,成功引入适老品牌“保利和品”,并在我区建成了全市中心城区首个银龄生活体验中心。指导城投公司打造云山天地银发经济消费综合体,预计于5月正式运营。三是成功获市福彩金资助80万元用于农林下路银发时尚街区建设,后续将联合农林街开展街区打造,积极引入银发经济相关企业,构建“商圈(银龄集市)+社区服务+医养+文旅+教育+金融”六位一体的银龄消费生态圈。2026年1月30日至2月12日,联合街道在农林下路街区举办为期14天的新春银龄集市,为银发时尚街区创建持续造声势、营氛围。
4.社会事务监督管理偏松散。
(9)社会组织管理仍需加强。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推进2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其中: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已完成盘活工作;2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纳入“撤销登记”范围,已于2025年12月24日予以立案,目前正在进行行政处罚程序;对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推进盘活/注销工作,目前法人变更/机构注销等工作正在推进中;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因历史原因无法推进盘活或者注销工作,我局下一步将按程序对其进行“撤销登记”处罚。二是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住所核查机制,在办理社会组织变更登记业务时同步实地核查社会组织住所情况,及时将新出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纳入整治范围。
(10)公益慈善机构管理较粗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指导各公益慈善组织完成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向相关社会组织印发《整改通知书》18份,会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指导各社会组织推进业务、财务问题整改,截至目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捐赠物资使用没有记录等5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推动相关社会组织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指导各公益慈善组织全面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公益慈善组织规范管理长效化。对于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违规开展公开募捐的社团,我局已予以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募集财产5449元已责令退还。二是建立慈善监管长效机制。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了《越秀区慈善领域综合监管机制方案》,明确了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13个部门的慈善监管职责,建立统一协调、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的慈善领域综合监管机制。
(11)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数据比对机制。已完成与政数、卫健、公安、残联等部门的业务数据对接,每月资金发放前完成数据交叉比对工作,及时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待遇。整改以来累计排查并停发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人员178人,未出现新增多发资金。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街道参加广东省社会救助业务系统培训会议,提高各街道经办人员系统操作能力,覆盖各街道经办人员39人。三是强化工作督导。严格执行业务审批专人负责,对业务系统预警事项和不规范情况及时进行督办,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累计督办预警事项428件,均已在初始阶段整改到位。选派科室业务骨干深入街道一线帮扶指导,通过“手把手”帮带,有效提升基层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公示。累计派发政策宣传手册、海报等资料800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每月通过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区社会救助发放对象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暂未收到相关异议投诉。五是开展教育提醒。已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业务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督促业务科室全体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2)区内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较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培训,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纳入到养老机构的常态化培训,进一步增强机构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报季度联合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并对《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政策宣贯。二是积极推进设施条件较差的养老机构签约消防专业机构的远程监控系统,借助专业力量加强养老机构消防隐患排查和处置,弥补小型养老机构消防值班人员持证人数不足的问题。截止目前,2家养老机构已完成远程消防监控系统安装并投入使用。三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机构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推动隐患问题逐条销号,于2025年9月、12月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2026年2月开展春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其中东山福利院消防应急电话已即时更新加入手机,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院区消防应急工作。四是印发《越秀区2026年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及高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选取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示范式消防演练,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3)局党组没有按照要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越秀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越秀民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可能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强化越秀民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研究部署,2025年全年在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
(二)关于行政执法监督较为薄弱,内控管理效能不高的问题
6.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14)行政执法档案不够完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档案。补齐两份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等材料。二是加强人员学习培训。2026年1月29日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培训,邀请律师对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局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熟悉行政执法工作及档案文书要求。三是开展提醒谈话教育。在培训的基础上,分管领导对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提醒谈话10人次,敦促各科室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制度文件学习,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15)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较弱。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动员在岗人员报考。动员全局在编在岗人员,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人员积极报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12月组织4人参加考试。二是补充行政执法力量。积极引进执法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目前已完成考察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依托省、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全员参加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率100%。2026年1月29日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由执法业务相关科室分别进行实务案例分享。由经验丰富的持证人员带领新取证人员办案,在实务工作实践中“传帮带”。
(16)行政执法力度相对较弱。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2026年1月29日邀请专业律师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明确立案条件、证据要求,提升执法队伍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能力。二是拓展案源发现渠道。结合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及殡葬、公益慈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作为案源线索,2025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宗。利用好现有的信访、12345投诉渠道,及时将投诉举报转化为案源线索,2025年因投诉举报开展的检查3宗,均在检查后进行立案处罚。
7.行政指导监督有所欠缺。
(17)对街道社工站培训指导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规范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印发《关于开展街道社工站服务对象档案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街道社工站对服务对象资料评估等级、服务对象类别等信息全面梳理完善。二是建立社工站服务对象评级调整报备工作机制,对于涉及1-3级服务对象评级调整的,各社工服务站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服务对象信息、评级调整原因等情况进行记录、存档,经街道社工站项目主任核准后,向街道办事处报备。三是加强社工站培训指导,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街道社工站专题培训会议,对各街道及各社工站针对服务对象档案、慈善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培训。每月抽选部分社工站实地调研,研究街道社工站问题及工作推进措施。
(18)福彩金经费使用监督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民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着力从制度层面明确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职责、预决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的管理要求,持续指导并监督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重点督促两个街道完成整改。对发现问题的珠光街和白云街拟发提醒函,并督促指导街道加强文件的学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三是加强政策培训宣贯。组织专项培训,详细解读养老服务相关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标准、审批流程与监管要求,提升街道及具体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解力和执行精准度。四是加强对二次分配资金的监督检查,以审促改。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内部控制、预算及财务收支等情况的内部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19)对区慈善会的指导监督有待加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区慈善会捐赠款使用情况沟通提醒机制。已指导区慈善会制定《广州市越秀区慈善会捐赠款项使用情况沟通提醒机制》,经区慈善会2025年第二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全面梳理区慈善会未及时拨付使用的善款,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慈善会向各区直部门、各街道等32个单位发出《关于及时拨付使用慈善款的提醒函》,督促各相关单位尽快请款使用;对于难以近期请款使用的,由各相关单位明确用款计划、用款时间节点,推动各单位加快善款使用进度。三是将区慈善会纳入2026年社会组织抽查监督范围,已选定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并签订合同,将组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区慈善会开展业务检查和财务审计。
8.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20)预算执行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加强预算编制事前论证,参考以前年度实际支出情况,按照新一年的政策性增支因素,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绩效监控及支出进度监控,及时调整年初预算。2025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整体支出进度达到97.69%。
(21)长期债权清理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全面排查清理,发出询证函与街道核对债权情况。经翻查凭证,挂账资金主要是拨付到街道基本户用于发放代管地方退休人员经费、代管无军籍退休人员经费、救助经费、优抚安置经费等民政经费,属于街道收支款项。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报经党组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款设置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22)固定资产报废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通过查找相关会议纪要记录、上级复函文件和当年报废取得的汽车以旧换新国家补贴款等佐证资料,经局党组同意后,东山福利院已于2026年1月将粤A44494、粤A4C324两台车辆的报废残值1800元按规定上缴区财政局,同时将其固定资产销账处置。
(23)结算减免殡葬服务费用有错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核算规范。严格依照《越秀区民政局关于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核对结算工作机制》的各项规定,对材料审核、金额核算等环节进行全程把控,确保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核对结算工作依法依规。二是完善数据比对机制。依托各殡葬机构定期报送的减免数据,持续充实并完善越秀区骨灰寄存费用减免信息数据库,已收集信息数据10092条。在每次办理费用结算前,借助数据库对骨灰寄存减免数据进行比对,筛查重复申报、重复减免等问题,暂未发现新增重复减免问题。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区公安分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卫健局建立常态化数据交换机制,围绕逝者户籍、身份信息等数据开展协同核查,全面核实政策适用条件,确保殡葬费用减免对象认定准确,切实保障殡葬减免政策精准落地。整改期间累计协同核查对象信息1915条,暂未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四是开展教育提醒。已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业务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督促业务科室全体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9.东山福利院服务管理水平待加强。
(24)服务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准入制度。明确将精神健康状况核查列为新入住老人必查项目,对未通过核查的申请人坚决不予接收,从源头规避服务风险;制定《无患严重精神障碍病史承诺书》,要求所有新入住老人(或监护人)签署,明确承诺老人无《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精神障碍病史。二是严格三级核查,严把入院关口。对所有新入住老人实行 “承诺书+轮候系统查询+现场评估(既往病史资料)”三级核查管理,核查老年人精神健康状况无误后,方可进行体检及后续办理入院手续。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精神健康知识专项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核查流程。四是规范异常行为处置,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异常行为跟踪机制,对出现异常行为的老人每日跟踪观察,动态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行为变化调整干预措施,定期与家属同步情况,形成“识别-处置-跟踪-优化”闭环管理。
(25)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变更频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工程管理相关文件规范,对今后中大型工程强化设计论证,组织细化建筑图纸与现场实际差异情况研究,减少施工期间设计变更。二是已完成东山苑大堂及部分过道裸露管线整理工作,同步将大堂、过道等区域装饰工程纳入全院后续整体改造装修规划,将以此次改造装修为契机,恢复东山苑大堂及部分过道饰面,进一步完善院舍整体环境。三是已针对中大型工程项目完善管理举措,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论证,结合院舍场地实际合理核定工期,同时健全项目施工全过程管控及合同履约管理机制。
(26)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快车辆处置进度。福利院该大型客车已列入我区2026年社会化保障涉改车辆指标,前期已对接区小汽车定编办协调车辆调配工作,至今仍无单位响应接收,现按要求推进该车报废流程。二是搭建亲情沟通与生活出行协助渠道。安排工作人员为有需求的老人及家属搭建线上视频通话渠道,手把手协助老人掌握微信、抖音等常用软件的使用方法;为有外出就医、购物、办事需求的老人,陪同呼叫网约车。三是开展老人网上购物教学。已组织院内老人开展“网上购物入门培训”,手把手教会老人使用淘宝、京东等购物平台,讲解下单、支付、查物流等基础操作。经老人及家属允许后,为不便操作的老人提供代下单服务,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购买所需物品。四是优化院内小卖部供给,保障日常所需。丰富食堂小卖部商品种类,监督合理售价,减少老人外出购物频次,降低安全风险。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10.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7)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流入地党组织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流动党员情况,及时掌握流入党员情况,做好流入党员登记、接收并纳入其工作单位所在党支部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账。二是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立足流动党员实际和需求,组织流动党员积极自学、参加党支部学习交流,做到学习教育不断线。对纳入管理的流动党员,组织其参与党支部特色党日活动,观看《榜样10》专题节目,切实加强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
(28)党费使用制度有待完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党费管理制度。深入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局管党费使用有关实际,规范党费使用的集体审议流程,重新修订《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局管党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在使用范围和要求内开支、审批局管党费,做好党费使用年度计划。2026年党费收支计划已于2026年2月6日过局党组会审议。
(29)党建阵地建设有待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设置党员活动室。按照“六有”党员活动室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设置标志、党旗、书报、制度等内容,将局七楼会议室打造为党员活动室。二是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在局机关一楼大堂、一楼电梯口、电梯内设置党建宣传栏,实时更新宣传党建内容,在六楼会议室、七楼会议室等处设置上墙内容,在全局营造浓厚党建学习氛围。
(30)党员民主评议不够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结果运用。已对东山福利院支部的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制度学习。于2026年1月22日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党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员纪律处分影响期、民主评议标准、不合格党员认定与处置程序等内容,确保准确理解“留党察看处分期内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等硬性规定。三是加强精准指导。局机关党总支部派人对东山福利院党支部、社区中心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列席指导,对程序不规范、评议不严肃的及时纠正。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还未开始,按全区部署计划于3月召开。
11.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31)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深化干部对平时考核制度要求的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由主要领导带头抓落实,层级传导,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提升对考核评价工作重要性、及时性的认识,提升参与考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督办提醒。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落实,通过重点提醒、定期催报、延时通报等方式,督促参加考核人员按时在考核周期内完成自评互评、工作纪实等工作;未按时完成、影响整体考核进度的,由分管领导视情况给予提醒谈话。三是探索更多考核辅助途径。经2023年2月、2025年1月两次因外单位未及时转入人员,系统无法开启考核周期,我局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学习,加强线下辅助考核手段,已尽可能消除系统转递效率较低的影响,2025年各季度均已按考核方案规定的周期及时限要求完成考核。
(32)干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照单位职责理顺分工。根据《关于调整区民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关于优化区社区服务中心职能的批复》等文件,认真区分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人员的职能边界,逐步调整人员分工,有关事业编制人员已回归负责社区服务中心人事工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岗位职责配备干部。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需求,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工作调整及时办理转任手续,2025年已完成办公室、老龄办2名领导干部的调整转任,现正商调、招录干部2名,着力健全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力量。
(33)出入境证件管理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证件移交管理工作。紧跟区出入境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单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证件移交签收手续,及时跟进检查干部是否在回国(境)后按期上交出入境证件,现已完善补全局因私出国(境)审批登记本内各项签领登记内容。二是加强落实行前教育。对经审批同意出行的人员,按照因私出国(境)纪律要求,做好教育管理工作,行前提醒干部仔细通读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做出因私出国(境)承诺,要求干部回国(境)后按时上交证件和回执,未有未按规定时间上交证件的情况。
(34)请休假审批不够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请休假审批流程规范。已结合现行执行情况重新修订局请休假管理办法,明确请休假填报、审批要求,并优化假单及审批流程。二是加强层级审核。已要求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抓实初步审核工作,办公室对填写规范做好把关,有问题当场指出修改 ,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重签处理。三是落实请休假规范提醒。结合日常请休假管理,经常性向干部职工重申请休假审批层级要求及填写规范,逐步树立干部职工正确使用请休假单的意识。
(35)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核对干部人事档案。办公室已会同基层单位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卷清查,形成必备材料缺失清单。二是及时补全档案资料。对清查缺失的资料,可由本局补录的已由办公室牵头汇总补全,需干部本人联系原入党、入团单位补报的,已由干部所在单位通知限期补报并审核归档。三是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已要求党建负责同志、各单位人事干部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的学习,明确归档范围、时限及要求,进一步完善动态收集机制,形成长效管理。
(36)落实上级关于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相关安排不够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实推进历年干部教育培训要求。严格落实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申报,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开展、推进各类培训,做好学分申报工作,2023-2025年民政局干部教育培训均已100%完成学时要求。二是提升干部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局党组传达提醒、科室负责人领学带学、办公室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科室多样化举办培训,干部自主开展学习,及时完成个人学时学习任务。
12.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不足。
(3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一对一”、“多对一”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重点针对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提醒在前、施教于先,巡察结束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3次,积极预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二是形成案件查办合力。主动支持区纪委监委查办案件,主动联络沟通、协调支持,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合力。三是落实教育回访工作。对受到处分(处理)的干部,将按规定开展教育回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帮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
(38)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落实具体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学习,确保执行不走样。已在局党组会上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将学习范围扩大至各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确保人人熟知规定、准确执行。二是提升警示教育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对受到处分的干部,已第一时间在局党组会议及干部所在党支部通报宣布决定,以案为例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深入反思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谱写民政发展新的篇章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治,巡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更高要求,对照越秀区加快建成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民政工作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化整改落实。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牵引,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越秀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动力,为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贡献坚实的民政力量。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机制。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办实事、以实干出政绩。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二)以自我革命精神为引领,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四风”纠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让清廉成为越秀民政的鲜明底色。
(三)以制度规范体系为保障,提升民政领域的治理效能。 聚焦巡察反馈的深层次问题,将整改与长效治理紧密结合。举一反三,加快完善制度规范建设,围绕人事管理、财务运行、项目监管、公共服务等关键环节,补齐制度短板,优化管理流程。健全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制度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环。通过制度的健全与执行,将整改成果固化为民政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实现越秀民政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300216;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邮政编码:510080。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党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