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林:
我中心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向你作出《追回决定书》(增城乡社保追字〔2026〕5号),通知你退回服刑期间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民币8062.4元。
根据广东省武江监狱反馈,你拒绝签收《追回决定书》,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回决定书》(增城乡社保追字〔202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追回决定书》(增城乡社保追字〔2026〕5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张雄鹰,联系电话:020-82642583,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205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