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商务函〔2019〕827号

有关企业:

现对我市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广州市中欧班列发展资金(含2018年10月市级余款)进行拨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付对象

根据《广东省口岸办关于转发<中欧(中亚)班列开行汇总表>的通知》(粤府口陆函〔2019〕1号、16号、25号)以及《广州市商务委关于拨付2018年10月中欧班列发展资金的通知》(穗商务贸发函〔2018〕105),我市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中欧班列运营方均为广州大顺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账务处理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广州市中欧班列发展资金(含2018年10月市级余款)拨付金额详见附表,由市财政局国库中心直接拨付至有关企业账户,企业收款后请按国家财会制度规定作相关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广州市中欧班列发展资金(含2018年10月市级余款)拨付表.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刘铭,电话:81098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