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岭居管委会(重点项目办):
你办会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申报的《庙头涌上游段整治工程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立项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收悉。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该项目征拆立项实施方案已通过管委会、区政府审批同意后视同立项批复。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名称:庙头涌上游段整治工程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
二、项目编号:20242120000700027
三、项目选址:穗东街、红山街。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征收集体土地约25亩,拆除非住宅房屋1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拆除简易棚、围墙、挡土墙等其他附着物约849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79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1715万元,非住宅房屋及拆除其他附着物补偿费347万元,工作经费31万元,测量、评估、清拆费29万元,前期工作费132万元,不可预见费22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六、建设周期:12个月(自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
七、项目建设管理方式:由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建设管理。
八、广东省项目代码:2403-440112-04-01-746137
请你单位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推进项目实施。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