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等有关规定,勤家园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拟定《东涌镇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并经东涌村协商确定。现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镇农业农村办提出。

  特此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