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融函〔2023331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关于广州广联达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和章程的批复

 

越秀区金融工作局:

金融〔2023110140141号文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批准广州广联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章程变更如下:

一、同意章程第二十条中“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免去王爱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免去温鑫总经理职务,免去苏建松财务总监职务;

三、同意任命刘谦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任命王宁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107           

(联系人:何智,联系电话:8317168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广联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