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派潭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6〕44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原则同意派潭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0118-04-01-836836)。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派潭镇水口冚村、佳松岭村、湾吓村。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涉及三个乡道,其中:
(一)佳松岭村乡道:按四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15km/h,双车道,全长0.56km,路基平均宽度6.5m。
(二)湾吓村乡道:按四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15km/h,双车道,全长0.85km,路基平均宽度6.5m。
(三)水口冚村乡道:按四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15km/h,双车道,全长0.89km,路基平均宽度7.65m。
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水泥路面加铺沥青、拓宽道路、处理旧路病害、完善交通设施、增补路灯及维护和弱点预埋管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9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8.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12万元,预备费29.0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