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林语大街6号1101房,以李艳雯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5463号《不动产权证》、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04292号、以刘志平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17448号《不动产证明》。2026年7月20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6)粤0117执20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