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铭(居民身份证号码:440723********4317):
钟落潭镇于2025年9月1日对你作出《退款通知书》,要求你退还补偿款4,076,706.06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零柒万陆仟柒佰零陆元零陆分),并已依法向你送达。你应按通知要求,向钟落潭镇退还补偿款4,076,706.06元。至今,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钟落潭镇提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94号政务中心四楼402室,联系电话:020-37055201 )。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钟落潭镇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