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决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局属事业单位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行政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身体健康;

(三)熟悉园林绿化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有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6日

2.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打印并填写《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辅助人员应聘申请表》,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地址:yuexiuyuanlin@gz.gov.cn。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择优确定进入资格验证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凭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暂定),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须同时提供网络报名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材料(有工作经验者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材料(有专业技能者提供);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

为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报考者请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4.咨询电话:020-37668863。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2.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面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面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二)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附件: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辅助人员应聘申请表



广州市越秀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