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北路263号8幢1梯103房,以朱昌伍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3626号《不动产权证》,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9669号《不动产证明》。2026年5月27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7执709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