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必要性
(一)增强文化自信、民族自信的需要。广东省工艺美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认定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推动形成一批我省重点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达到有效保护、挽救、传承、发展岭南特色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目的,是对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任务的落实。
(二)规范认定工作的需要。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的细则》(粤经信法规〔2011〕390号)历时较久,内容与《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的规定不相符,不适合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的需要。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七条中规定“本省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实行认定制度。具体认定工作由工艺美术社会组织承担。”为落实《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要求,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有效规范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规程,有必要制定《管理办法》,确保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认定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三)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的需要。传统工艺美术以手工制作为主,劳动成本高,加之功能、审美方面与当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难以实现产业化发展,同时学艺周期较长,不少优秀的传统工艺品种日渐式微,技艺濒临失传。进一步规范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有助于保护原创工艺美术作品,推动传统技艺的传承创新,推动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依据的上位法和政策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认定标准和申请(推荐)要求、评审、认定、监督管理和附则,共计二十五条。
(一)总则。共八条,分别对《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定义、工作原则、认定频次、职责分工、认定结果使用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二)认定标准和申请(推荐)方式。共三条,分别明确了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标准、申报材料要求等。
(三)评审。共六条,规定了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的申请(推荐)受理、资料审核、评前公示、专家抽取、专家评审、名录审议、名录公示等要求。
(四)认定。共两条,规定了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的名单审定、发布等事宜。
(五)监督管理。共三条,规定了专家和人员工作纪律、异议处理、信访等工作要求。
(六)附则。共三条,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时间、时效,及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的细则》(粤经信法规〔2011〕390号)的废止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