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升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赵祖艳(身份证号:522224*******1248)于2026年1月26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于2025年10月21日19时30分许,在广州市全众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商业及酒店建设项目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审查,我局于2026年02月10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方无法联系,无法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和现场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6〕57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