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曹俩红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稼和(广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CP79K01T,企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41号之一1319房自编A02,法定代表人:王义锋)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606031619056862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