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情况

  (一)背景及依据

  1、背景:

  今年来,外贸形势呈现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疫情防控带来跨境物流困境,黄埔区外贸企业面临的国际物流堵点、痛点不断增多,国际贸易供应链畅通的瓶颈问题日益显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工作要求,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链、供应链稳定畅通运转,推动外贸稳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稳定畅通国际贸易供应链若干措施》(穗埔商务规字〔2022〕1号)。

  2、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

  (二)目标及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工作要求,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链、供应链稳定畅通运转,推动外贸稳定高质量发展。

  从当前看,主要通过搭建供需对接、扶持空箱供给、对由因供应链拥堵调整港口给予物流扶持、支持企业走欧亚班列、空运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当前供应链不畅问题。从长远看,通过建设危化品及特殊物品查验场所,解决IAB、NEM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殊进口货物需求,全力保障我区生产链稳定;通过提供更多的供应链渠道供企业选择,对加快我区高端要素资源集聚、构建全球竞争力产业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由10个条款组成,分别是出台目的、适用对象、保障空箱供给、支持企业多渠道选择货物进出港、支持企业通过欧亚班列进出口、打造白云机场和广州港绿色通道、发挥综保区优势、鼓励建设危化品及特殊物品查验场所、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保障空箱供给。加强集装箱空箱供给,搭建供需对接平台,调配空箱资源缓解企业进出口需求,保障企业海运专线船期。支持港口码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作业效率和集装箱周转效率。对购买集装箱空箱保障本区供应链稳定的按1万元/标准箱给予补贴,对租赁集装箱按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本条目的是解决空箱供给不足问题。根据调研了解,由于供需信息不对称,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供需双方及时获取充足信息,有助于解决此问题。同时,对购买和租赁集装箱空箱供给区内企业使用的给予补贴。

  支持企业多渠道选择货物进出港。对在特殊时期因跨境物流受阻,将物流供应链调整为广州港口、机场进出口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水、陆路二程运输费用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该项扶持金总额每年为3000万元,企业申请资金总额超过3000万元时,按比例分配资金。本条是通过对水、陆路运输费用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鼓励因跨境物流受阻的企业调整货物进出口港口。

  支持企业通过欧亚班列进出口。支持企业通过欧亚班列进出口货物,对开行欧亚班列的运营方,并服务自本区发出或抵达本区货物的,按1000元/标准箱进行补贴,该项扶持资金总额每年为1000万元,企业申请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时,按比例分配资金。本条是通过对开行欧亚班列的运营方,并服务自本区发出或抵达本区货物的,给与财政补贴,以达到降低欧亚班列运费的目的,支持企业充分运用欧亚班列资源,解决物流问题。

  打造白云机场绿色通道。搭建白云机场、广州港下辖码头物流绿色通道,为区内资信良好企业货物进出口提供定制服务,快速通行。本条是根据区内资信良好企业需求,提供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定制服务、快速通行。

  发挥综保区优势。充分发挥黄埔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政策和“境内关外”功能优势,叠加广州开发区水陆空交通便利条件,有效承接境外中转及境外货品物料的暂存过境、集拼分拨、仓储加工等业务。支持企业充分利用黄埔综合保税区全球中心仓优势,全面拓展综保区暂存过境、集拼分拨和保税加工等功能,积极承接海外仓内移,实现全球货物快速中转、集散。

  鼓励建设危化品及特殊物品查验场所。根据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建设光刻胶、刻蚀液等危险化学品以及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查验场所,保障相关物品快速通关。为服务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建设危化品及特殊物品的查验场所,保障相关货物快速通关。

  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等动产担保融资。鼓励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开展国际贸易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本条是通过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供应链服务,进一步拓宽金融领域对供应链企业的链接,通过支持金融创新方式,赋能供应链。

  优化营商环境。

  鼓励企业开通海运、空运新通道专线,“点对点”服务,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航线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优化通关查验流程,加快空箱查验效率,依法降低查验比例。在具备条件的港口推进国际航行船舶调运进境的空集装箱快速验放模式,为企业开展空箱船边直卸、集卡直提作业提供便利。

  开展跨境物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跨境物流各环节的乱收费、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本措施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广州黄埔发布”,新闻媒体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发布;二是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走访调研企业进行宣传;三是政策汇编,向企业发放。

  (二)解读形式。主要采用政策宣讲、座谈会、印发政策文件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