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6年就业驿站服务运营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2026年越秀区就业驿站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标准:预计10万元,以越秀区财政局实际拨付金额为准。

  四、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五、委托内容:面向社会委托机构开展就业驿站服务营运等。

  六、服务要求

  (一)工作职责

  负责就业驿站日常运营,配备至少2名工作人员(含1名管理人员),根据甲方制定的工作任务清单,规范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按要求完成服务项目内容,形成相关工作台账。规范服务标准,做好服务公示,开展品牌宣传,开展定期总结评估。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劳动力资源和用工需求、返乡返岗和转移就业等摸查,建立工作台账;

  2、按月对重点失业群体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工作台账;

  3、指引有就业愿望、培训意愿、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4、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服务;

  5、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劳动用工需求保障等服务;

  6、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

  7、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

  8、协助街道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等;

  9、协助劳务协作及其他就业创业服务相关事项;

  10、拓展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市场发展,多方位畅通劳动者就业渠道;

  11、根据省、市、区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定期报送台账资料。

  (三)工作要求

  1、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为保证服务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服务单位须尽快进入角色,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就业创业服务,确保科学、合理安排就业服务需求进度。

  2、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定期报送就业驿站运营情况,按要求完成驿站建设运营年度评估及年度总结。

  3、严格保密企业和劳动者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用作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

  七、委托方式本项目以资质、经验、价格、服务等要素进行综合评选,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择优选定。

  八、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5日

  九、资质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十、资料递交

  (一)相关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7:00。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2.公司简介;3.相关经验业绩证明(工作案例);4.项目服务方案;5.服务标准明细项目;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材料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64-166号越秀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接收时间:9:00-12:00、13:00-17:00,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3877872。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