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越秀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6—2030年),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6—2030年)》编制项目。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59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比选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均需封装,一式两份,每页及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公章,整套资料加盖骑缝章,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根据附件采购需求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综合评分实施细则、报价文件格式等内容”,对应制定的方案、材料、说明、文件等。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8:00,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如需邮寄,请先拨打联系电话确认。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404室。
(三)联系方式:020-83376285,吴工。
七、本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成评选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关联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获得分数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单位,并在本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中选单位。
八、本公告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项目具体事宜由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