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及区有关工作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结果如下:
经清理,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实施市政府规章无与生态环境法典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