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人社函〔2022〕171号


中新镇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我区在建工程项目根治欠薪系列制度,规范在建工程项目管理,防止工程和劳资纠纷发生,保障农民工和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及《中新镇落实在建工程项目根治欠薪制度和加强工地管理试点方案》文件要求,现就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和加强工地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用工(农民工)前,要配合派出专员与街道网格管理员组成本项目“三方管理小组”(附件1)。

  二、在建工程项目自用工(施工人员)之日起,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立和收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建设单位、分包单位负责配合,各责任单位按照《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劳动用工、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工资支付等监督管理工作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管理,制定落实“两制”管理工作方案;按月向“三方管理小组”申报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及工人工资支付等情况(详见附件2、3)。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派员参加“三方管理小组”组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碰头会,并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组织班组代表参加,通报当月发现问题情况、上月问题整改情况,研究解决涉工程结算、工人工资支付等问题。

  三、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根据《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对施工企业落实建筑施工实名制情况进行监理,对未落实行为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向负责该工程监管工作的建设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报告。

  四、各在建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按职责加强自查(附件4),对自查以及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日常工作中发现工程纠纷和劳资纠纷的,及时组织责任单位介入化解;发生欠薪纠纷突发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前往现场处置。对拒不配合整改和处理的,将由区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并作为诚信记录依据,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新镇在建工程项目“三方管理小组”名单.docx

  附件2:中新镇在建工程项目“三方管理小组”工作规则.docx

  附件3:中新镇在建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情况登记表等材料.docx

  附件4:中新镇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docx

  附件5:承诺书.docx

  附件6: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法律责任.docx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承办单位:中新镇,电话:82866368;区人社局,电话:827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