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交会《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告》(会业字﹝2025﹞845号)要求,现启动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范围

  广州市符合《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附件1)且有意申报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的企业均可申请。申请企业如出现列明禁止使用品牌展位情形,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本次开展的是品牌展位全面重评,第139届广交会已确认品牌展位的企业如需继续申请品牌展位按通知要求重新提交评审材料。

  二、申请展区范围

  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所有展区均可申请。其中,企业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新材料及化工产品、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申请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2个,在其他展区申请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4个。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2025年12月25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须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上传评审资质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交至广州市交易团,具体为:

  (一)用本企业用户名及密码(新用户注册获取)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点击“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进入品牌展位评审申请页面,按流程登记公司信息、添加展品资料、上传企业资质材料并添加展位申请。

  (二)下载、打印《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按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全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按展区(每个展区一套)一式一份交至广州市交易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29号环球广场10楼1014室,接受邮寄,收件人:刘欣怡,联系电话:31232764)。系统上传资质材料须与寄送交易团资质材料一致。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品牌评审工作指南”。

  五、评审指标

  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品牌建设、行业自律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7大指标(详见附件2)。具体评分标准另文通知。

  六、申请要求

  (一)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二)请申请企业严格按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3)上传申报材料,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各项证书的所有人应为该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2.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企业申请截止日期。

  3.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报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三)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评审,需提供母(子)公司关系证明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相关要求详见《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附件4)。

  请企业在12月2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pdf

  附件2.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评审资质指标.pdf

  附件3.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pdf

  附件4.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pdf



  广州市交易团

  2025年12月11日


  (联系人:刘欣怡、李思成、陈钰葳,联系电话:31232764、81096236、8109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