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
抵押权人李盈盈
将位于广州市从
化区
景泉大道泉溪路
1
号大院
2
号
701
房的
(
2019
)
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
09200904
号《不动产登记证
明
》
遗
失
,
现根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
该证明
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