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含空港委规建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建立健全立体、长效、常态化蚊媒传染病防控体系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强化住建领域蚊媒传染病长效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如下。
一、完善新建建筑防蚊设施建设全链条机制
1.完善新建建筑防蚊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应严格落实《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等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规定,并在设计文件中采取防蚊虫的各项技术措施:建筑屋面应避免采用容易积水的反梁结构,宜采用坡面排水结构;雨水管的坡度应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严格做好屋面、露台、阳台、外廊通道、排水沟内等的找坡,排放点雨水斗、地漏等应在最低点,避免结构梁穿排水沟;地漏宜采用无水封地漏加存水弯,宜采用洗手盆的排水用作地漏水封的补水等。建设单位积极落实《广州市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鼓励采取在外窗及阳台门处宜设置一体化金属防护纱网,倡导垃圾分类收集模式,配置具备可封闭功能的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负压垃圾房、除臭系统等防臭除臭设施。
2.加强施工过程防蚊设施落实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施工,重点核查屋面、公共区域、道路地面、园林绿化等易积水部位的泄水坡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排水口设置是否合理;核查生活水箱、消防水池、集水井等关键部位是否按设计及相关标准配备防蚊虫设施;核查生活给水水质检测是否达标,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卫生防疫标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强化对工程中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内容的质量监督力度。
3.完善防蚊设施验收管控。工程完工后落实好同步验收,施工、监理单位应组织对红线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进行自检和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预验收可以邀请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参与指导。相关防制设施符合设计和相关卫生防疫标准要求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验收情况的抽查。
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提升防蚊措施
4.升级老旧小区改造的卫生安全标准,将公共卫生理念融入改造全流程。结合印发的《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标准指引》,将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小区绿化等纳入优先改造的基础类改造内容。根据指引和项目实际,加强改造小区易积水点,杜绝积水隐患,如更换破损渗漏的老旧管网、疏通排水口、增设排水篦子将明沟为暗沟、改造空调冷凝水管、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等。
5.提升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标准,推广透水铺装与海绵改造。结合《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进一步指导各区对凹凸破损易积水的小区道路、广场等进行改造,优化路面排水设计,在道路两侧、广场边角设置排水暗沟,鼓励采用透水铺装,增强地表雨水渗透能力,减少积水残留。按照《老旧小区工程技术指引》的下凹式绿地蓄存雨水外排的标准进行建设,优先选用兼具驱蚊功效或抑制蚊虫繁殖的植物,避免种植叶片宽大、易积水的品种,合理搭配植物间距,确保通风透光,减少阴暗潮湿环境。
6.优化空间布局,减少卫生死角。鼓励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条件,规范集中收纳区域,专门设置闲置容器、花盆托盘等物品的存放点,配备防雨、排水设施。在改造过程中,指导各项目重视公共区域杂物清理整治,重点清理屋顶堆积杂物、楼道废旧物品、绿化带垃圾杂物、现场堆放的建筑废弃物等,做到楼道内外整洁有序,无垃圾淤积、无杂物乱堆,既消除蚊虫藏匿滋生隐患,又畅通消防通道、保障居民通行安全,进一步优化小区公共环境,为蚊媒传染病防控夯实环境基础。
三、推进城中村防蚊综合改造提升
7.强化排水管网与积水点综合治理。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认真排查城中村内街巷、院落、危房周边的淤塞沟渠、破损排水管道,优先实施疏通与升级改造;针对城中村内的露天排水沟、低洼积水洼地,结合实际开展硬化、加盖或引流改造,从源头减少蚊虫滋生的积水隐患。
8.推进公共区域海绵化与透水改造。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对城中村内的主要巷道、公共活动广场、房前屋后空地进行透水铺装改造,增设排水暗沟与雨水收集渗透设施;同时配套完善路面排水坡度设计,提升地表雨水快速渗透与排放能力。
9.优化城中村空间布局,消除卫生死角。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清理城中村内屋顶、楼道、巷道拐角、绿化带的堆积杂物、建筑废弃物与废旧物品,统筹做好安置房的设计建设与交付使用,推动出租屋建设采用纱门纱窗等防蚊措施,畅通消防通道,改善城中村公共环境的整洁度。
10.配套完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小型废品回收中转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治宣传。
11.强化清拆阶段环境卫生管控。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指导督促改造主体加强征拆及施工过程的管理,及时清运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及地块杂物,禁止建筑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其他废弃物混合堆放处置,防止建筑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堵塞排水沟,形成蚊媒孳生地。
四、规范完善物业小区防蚊环境治理机制
12.加强楼宇天台管理。定期集中清理各类杂物,重点清除楼顶天台、中间平台等区域的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天台废弃盆、桶、瓶、罐、缸等各类闲置容的积水,疏通天台地面的排水沟渠,避免积水。天台的闲置蓄水池、废弃水池采取排空、清理等处理措施,消除孳蚊风险。遇到无法自行清理的天台孳生地,或天台被违规占用使用、功能区域改变用途等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居委、镇街报告,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做好小区孳生地清理。日常以清理孳生地为主,化学消杀为辅,公共区域可布防灭蚊灯等设施;每日开展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杂物清扫,重点清除外环境、绿化带内,以及各种角落散在垃圾及时清运。景观水池、莲花池养鱼防蚊,定期清理假山、榕树孔洞积水或采用砂土封填方式处理。及时疏通房屋周边积水点,对难以清除的积水,应投放持灭蚊幼药物。蚊虫活跃时期每日巡查清理蚊虫孳生地,对市政管网、明渠、排水沟等排水设施,每周巡查清理;对难以清除的积水投放灭蚊幼药物。撤除花盆托盘,水培植物改用土培。加强健康宣教,提升居民健康意识,清理家中的各类积水。户外成蚊密度高,或经专业机构评估认为需要开展室外大面积灭蚊时,可由专业有害生物防治队伍或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使用专业消杀器械和卫生杀虫剂开展。
14.加强地下车库空间管理。每周至少对地下车库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保持车库环境整洁、通风干燥。确保车库地面、角落无杂物堆放,防止其成为积水点或蚊虫藏匿场所。及时清除地下车库的废弃物品、垃圾和堆积物,包括旧轮胎、包装材料、落叶等各类杂物。全面疏通地下车库的排水沟渠、地漏和管道系统,清除积存的积水、泥沙、树叶等堵塞物。重点巡查车库出入口的排水沟渠和车库底层的集水井,在沟渠和集水井上方铺设不锈钢细目防蚊纱网,确保无死角无遗漏,防止蚊虫飞入产卵和飞出。每周检查一次排水设施,遇有堵塞或破损,及时组织维修处理,避免因排水不畅导致积水隐患。
五、强化建筑工地防蚊整治提升
15.明晰建筑工地防蚊职责力量配备。各项目须成立蚊媒防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岗位职责与人员分工,常态化开展蚊媒孳生地巡查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资金保障主体责任,将蚊媒防控物资采购、防控措施实施、孳生地清理、消杀作业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范畴,若已在建项目安措费未纳入防蚊消杀费用,应由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合理支付相应款项。施工总承包单位需严格履行蚊媒防控主体责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蚊媒防控职责,将常态化蚊媒防控工作纳入项目日常管理体系与考核评价范畴。建立并完善“日常巡查—问题整改—复查核验”闭环管理机制,分专业分片区网格化管理,确保蚊媒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分包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划分要求,主动配合总承包单位开展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蚊媒防控措施。监理单位需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办公区域卫生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蚊媒传染病长效防控措施。
16.严格建筑工地孳生地治理。各建筑工地应扎实推进围蔽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建筑工地》(GBT36388-2018)等规范标准要求严格建筑工地孳生地治理。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严格落实施工层洞口防溢流措施,通过砌筑临时反坎或采取其他有效挡水方式,对传料口、放线孔、结构预留孔、楼梯及电梯井临边、结构后浇带等易产生积水的关键部位,全面落实挡水防护措施,严防施工临时用水溢流至下层结构形成积水。重点加强对地下室、基坑、建筑构件、生活办公区空调冷凝水排放点、临时排水沟等易积水区域的巡查整治,及时清理建筑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围挡外侧边缘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对于闲置工地,由责任主体单位定期开展蚊媒孳生地清理整治,在蚊媒传染病高发期,积极配合镇街开展红线范围内的卫生整治工作。
17.强化人员管控溯源管理。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精准采集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并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完善临时人员登记功能登记收集临时人员基础信息,掌握社会面居住人员动态情况,推动实名制管理系统与公安部门粤居码系统数据对接。在蚊媒传染病响应期,确保涉疫人员工地与社会居住地行程追溯效能,有效防范疫情外溢风险。
18.提升防蚊专业能力建设。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每年定期组织面向建筑工地负责人、“明白人”的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培训与考核,由卫生健康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师资支持和培训考核。确保每个项目至少有2-3名“明白人”具备蚊媒传染病防控专业能力,现场应有固定兼职消杀队伍,消杀人员应参加蚊媒传染病专项培训并持证上岗,保障日常孳生地整治、蚊媒消杀等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各建筑工地应根据作业面积,科学评估并合理配置蚊媒消杀人员、器械及药物储备,重点加强对停车场、地下室、通风不良区域等高风险区域的消杀。各项目需落实防蚊硬件设施建设,在生活办公区域门窗安装纱网、在排水沟设置防蚊网,食堂等餐饮区域规范设置灭蚊灯。在蚊媒多发季节,各建筑工地应足额储备灭蚊药剂、蚊香、花露水、蚊帐等防蚊物资,工地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健康防护管理责任,督促作业人员在上工前规范使用防蚊用品,在生活区使用蚊帐等防蚊设置,尤其在蚊媒活跃季节(如5–10月)加强宣教与监督,避免防蚊物资备而不用;在蚊媒传染病疫情上升期,及时掌握疫点分布信息,对疫点所在区域强化孳生地清理与消杀作业,大型人员密集型项目应在人员集中区域布设蚊媒监测仪器,实时掌握蚊媒密度动态,并根据监测情况合理安排消杀频次。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