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已完成编制,根据有关规定,该报告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二、公示期限:2026年4月10日—4月20日

三、委托单位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四、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调查评估范围南起沿江中路,北至泰康路—万福路,西起侨光路,东至文德南路,评估对象为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拟改造建筑。

(二)调查结论

经现场摸查及相关规划核查,调查评估范围涉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历史城区、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广州市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广州市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涉及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处历史建筑、16条传统街巷、10项地名文化遗产。本次摸查发现其他具有保护价值建筑14处。此外,评估范围不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风貌区,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改革开放优秀建筑,不涉及工业遗产、海丝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务遗产、海防文化遗产等其他文物古迹。

(三)附注

1.公示文本为征求意见稿,最终成果以审批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越秀区房屋管理局,邮政编码510000。咨询电话:020-83178646。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反馈意见的信函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公示版)北京路南段街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