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02号)精神,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决定联合各区住建局开展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净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保持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对象为由我委核发(含委托各区住建局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不含预拌混凝土企业,其监督检查另行安排),总数量不少于我市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总数的5%。

三、监督检查安排

我委联合各区住建局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并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批后资质动态核查功能对被抽取企业进行电子化核查。本次监督检查共有210家建筑业企业未通过电子化核查,被列入整改名单。整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各区住建局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将责令上述不符合《建筑业企业标准》要求的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为1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企业应当在整改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材料,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我委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监督检查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应主动自查,并及时更新本企业在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的相关信息。各整改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按时按要求整改,提供的检查资料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特此通知。

附件:整改企业名单.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