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御景山水大道莘学二街4号2906房,以广州珠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6607号《不动产权证》,以区桂友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11852号《不动产证明》。2026年5月7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4执965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