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4日。相关情况如附件所示。
联系人:郑楷文 联系电话:020-39053201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1.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