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相关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广州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行政权力事项自2021年5月1日起由省商务厅下放至我局实施。
企业可通过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二层)申请办理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申请网上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83号)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83号).pdf